疫情防控开始的那个阶段,打击谣言成了进入公众眼前视野的第一场仗,可真相却是,法律的厉拳最终落到了诈骗犯身上,而不是那些在微信群里进行转发的“听说”。通过央媒高调吹响号角直到司法具体数据将隐藏的结果公之于众,这一场围绕“谣言”展开的治理风暴,它真正的打击重点以及执行的内在逻辑,或许和绝大多数民众的普遍印象存在极大差别。
打击谣言的高调开局
在2020年1月下旬的时候,因疫情形势变得严峻起来,许多地方的公安机关开始以较高的姿态去通报那些涉疫情谣言的案件,从“钟南山被感染”这种情况,到“某地要封城”这种情况,各种各样的小道信息在微信群以及朋友圈里不断刷屏,进而引发了程度不小的社会恐慌状况,在那段时期,你差不多每天都能够见到本地警方所发布的警情通报,某某人是因为编造了谣言而被依法进行处理的,这实实在在地给社会传递出了“网络并非是法外之地”这样一种强烈的信号。
据统计,1月下旬,到2月初,形成了惩处谣言的高峰期,当时,很多自媒体,以及网友,都认为,这次疫情防控战,首先,便是在跟铺天盖地的谣言作战。比如,北京等地警方,迅速查处了多条关于“飞机撒药”“封城”的虚假信息,让一度紧张的公众情绪,得到了一定平复,这种雷厉风行的做法,确实为后续的全民隔离和防控,营造了初始的秩序感。
司法文件的罪名排序
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了“法发7号文件”,这份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司法意见,针对疫情防控中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描述。许多人认为造谣会是打击的首要目标,然而,打开文件仔细查看,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仅是文件所罗列的九大类犯罪中的其中一类,在它之前还有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等罪名。
这份文件事实上划定了法律打击的先后次序,妨害传染病防治的行为被置于更显著位置,制售伪劣口罩的举动被放在了更突出之地,哄抬物价等行径也被摆在了更显眼之处。在总计涵盖30条罪名的清单之中,与造谣直接关联的仅有4条,而诸如利用疫情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占据了更大的篇幅,这表明接下来的司法实践,重点并非仅仅聚焦于谣言。
最高检通报里的数据真相
要是你去翻看最高检自2月起直至4月所发布的10批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便会发觉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在那50多个面向全国公布的典型案例范围里,因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而被批捕的情况,仅有辽宁鞍山那个冒充警察宣称“明天封城”的单独例子。此个人不但毫无根据进行编造,还更换了警服头像,其性质极为恶劣。
最高检通报的另外几组数据,更能够表明情况:截止到4月16日,全国范围内,被批捕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仅有8件8人,提起诉讼的有9件9人。与之形成对照的是,诈骗罪的批捕人数以及起诉人数,达到了千人的数量级。在检察机关参与侦查的八千多人之中,涉及造谣的仅有41人,所占比例甚至不到1%,这表明疫情期间的法律利器,绝大多数对准了诈骗、制假以及抗拒管控。
对造谣者的法律门槛
为何最终遭受刑事追责的造谣者这般稀少呢?是由于法律针对“谣言”的认定存有严格标准。诸多消息在传播起始阶段属于“未经证实”的状况,然而这并不等同于“虚假”状态。就好比有人听闻小区出现确诊实例便在群里发布用来提醒邻居,后续经证实确实存在此事,此种情况便不能够算作造谣行径。要判定为虚假,证明责任在于执法部门,而并非是让发布消息的人自行证实自身清白。
构成犯罪存在着严格的要件,行为主体必须是明确有其真实身份的,主观方面需是故意去编造虚假内容儿或者明明知道是虚假不实的信息却还要予以传播。许多谣言在传播进程中恰似滚雪球一般,根本寻觅不到其最初的源头所在,也就是所谓的“并无造谣之人迹”。就好比在一个八人组成的家庭群组里面转发一条并未经过核实查证的消息,尽管该消息内容存在错误之处,然而由于其传播范围极其狭小,因而尚不满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或者行政处罚所设定的门槛要求。
行政处罚的适用范围
固然,除去刑事犯罪之外,另外存在治安处罚。两高两部的文件当中提及了“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也就是那些达不到判刑标准、然而确实造成了负面影响的造谣行径。依据北师大针对疫情期间网络谣言行政处罚的统计情况来看,处罚的高潮的确是在1月底至2月初,随后迅速回落,这与社会上恐慌性谣言的减少是同步的。
那些后来流传的说法之中,所说的“大蒜水可以预防”以及“喝酒杀毒”等表述,虽同样欠缺科学依据,然实际上更多是属于认知有所偏差或者生活类谣言范畴,并没有直接对疫情防控的社会秩序加以扰乱,其中例如像引发人们抢购或者逃离这样的行为。所以,公安机关于这类信息方面的处理会更加谨慎,除非已经造成了实实在在的群体性事件或者社会混乱状况,不然的话一般是不会再轻易动用处罚权的。
信息透明才是治本之策
法律仅仅是最后一道防线,消除谣言单单依靠抓人是不行的。在每个人都具备麦克风的时代下,各种各样的说法四处纷飞,有的人讲是动物传人,有的人称是实验室泄漏,这些推测跟观点直到如今仍处于讨论之中。我们不可以运用行政抑或司法手段去判定某一种科学假说是造谣之举,那样做只会阻碍人们认识真相的进程。
那些不确定的声音,要用权威、及时、透明的信息去覆盖,这才是真正有效的做法。每天下午的疫情发布会数据详实,专家通过媒体反复科普病毒知识,公众的信息焦虑就此得到缓解,谣言自然没了生存的土壤。对未能证实的信息保持谨慎,心存怀疑,鼓励大家去核实而非盲目转发,这比事后处罚更具价值。
你认为,当面对微信群里林林总总的“紧急通知”之际,普通网友采取怎样的做法,才能够既防止传谣又助力身边之人知晓真相呢?欢迎于评论区分享你的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