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又有谣言流传,此次是关于商场拐卖儿童的,是四川泸州一位博主发布的视频,视频里称孩子差点在大白天就被拐走,强调家长们务必要小心,这条视频快速传播,引发了不少人的担忧与恐慌。
谣言如何产生
这位博主拍摄了视频,而后发布了该视频,其声称自家孩子于商场附近玩耍之际险些被人贩子拐跑,视频画面配有紧张的音乐以及文字,十分易于让人信以为真,在当下这个网络环境之中,涉及儿童安全的信息天然具备极强的传播力。
视频发布完毕之后,迅速被大量地进行转发又予以评论。好多家长看到以后心生后怕,并且去提醒身旁的朋友留意。这般基于恐惧情绪的分享举动,使得不实资讯在短时间之内覆盖了广袤的网络空间,进而造成了局部范围的社会焦虑。
警方迅速核查真相
1月30日,“平安泸州”微信公众号由泸州市公安局发布通报,龙马潭公安分局在接到线索后,迅速启动调查程序,警方工作涉及多方面,涵盖调取事发地点周边监控录像,走访现场可能目睹情况者,询问视频中提及相关人员。
依据查看监控的情况,警方清楚地观察到,其中所讲视频里提到的那个孩子,在放学后,的确是和同学一道正常搭乘家人所驾乘的车辆从而离开的。自始自终的整个进程当中,根本就未曾出现任何被称作“可疑人员”或者说是“拐骗”的相关情节。实际情形跟视频方面的描述全然不相符。
发布者动机与供述
面对警方所进行的询问,视频发布者王某予以承认,视频当中的内容乃是其自己编造出来的,他供述称,发布这条虚构而成的“拐骗”视频,主要达到的目的是为了能够吸引网友去予以关注,进而获取更多一些的网络流量,在存在流量至上情况的某些网络逻辑里面,制造惊悚以及紧迫的社会事件变成了一条捷径。
王某的行为可不是单独的例子,近些年来,为了能吸引众人目光而去编造各种各样有关社会安全方面的事件谣言的情形时常出现,从虚构出来的危险情况到编造出来的报警情况,背后的推动力量常常都是对点击量、粉丝数量以及平台收益的追求。
相关法律责任明确
华北电力大学的陈燕红身为副教授指出,存在编造并且传播孩子被拐卖的虚假警情这种行为,而此行为已然违反了我国的法律法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于散布谣言进而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情况,能够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同时还要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假设情节属于较轻的那种情况,那么也能够处以五日以下的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的罚款。除开行政处罚之外,网信部门以及公安机关依据网络安全相关法规,还能够针对造谣者的网络账号采取限制功能、致使责令关闭等措施。法律给这类行为划分出了清晰的红线。
平台责任与连带风险
这起事件,也和网络平台的责任有所关联。在网络平台可知悉或者理应知悉用户借助其服务传播谣言,侵害他人权益之际,要是没有采取必需的删除、屏蔽等举措,那么平台或许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意味着平台不能仅作为技术中立的“管道”,而得履行基本的内容审核与管理义务,不然将面临法律风险,《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以及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对此有着明确规定,这督促平台强化内部治理。
流量追求应有底线
这起事件又一次向所有人发出警示,对于网络流量的追逐绝不能够缺少底线。通过制造以及传播恐慌去换取关注,这不但不道德,而且更是违法的行为。它耗费了社会十分宝贵的注意力资源,还挤占了真实信息的传播空间,并且更透支了社会信任。
每一次传播这样的谣言,都会致使公众对于真正的儿童安全预警出现麻木或者怀疑,当真实的危险降临的时候,反而有可能使人们的警惕性降低。健康的网络生态,需要每一个参与者,包含发布者、传播者以及平台,都坚守底线,担负责任。
处于网络时代,信息繁杂纷纭,该怎么迅速辨别这类关乎人身安全的网络信息是真是假呢,怎样防止自身成为谣言传播的“帮凶”呢?欢请在评论区分享你的观点,也请给予本文点赞并进行转发,使得更多人能够看到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