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的这段时期之内,不配合那些相关的措施,这可不是简简单单的“不听话”表现啊,而是存在着一种可能性,那就是会触及到法律所划定的红线,进而会面临着从被罚款开始,再到被拘留,直至刑事追究这样层层递进的惩处呢。
拒不配合基本防控要求
违反规定进入公共场所,却拒绝佩戴口罩,还不测量体温,也不扫码登记,经工作人员劝阻之后,依旧不改正这类行为,此种行为直接违反了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公安机关能够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置,情节轻的给予警告,情节重的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甚至会有五至十日的行政拘留,这些处罚记录会被纳入个人档案,对日后生活或许会产生负面影响。
违反隔离管控规定
要是被判定成密切接触者或者健康码出现异常状况的人,依照法律规定是应当接受集中隔离又或者居家健康监测的。要是在隔离期限还没满的时候就私自外出了,或者红码人员坚决不前往指定地点去进行隔离,首先就会被强行带回去完成隔离。等隔离期限满了之后,公安机关依旧会追究其违法应承担的责任,同样能够对其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拘留。这可不是“罚了就没事了”,而是违法的行为和强制措施会同时施行。
违规组织参与聚集活动
疫情流行之际,市指挥部发布明确禁令,要求暂停堂食,区指挥部亦有关闭娱乐场所的禁令。若有个人组织聚餐、聚会,若有商户私自营业,就算未致使疫情传播,却也已然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一旦公安机关查实,会对组织者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对参与者也会进行处罚,场所还可能被责令去停业整顿。
妨碍疫情调查与就诊管理
切断传播链的关键在于流行病学调查,隐瞒旅居相关情况、接触相关情况或者症状,会让防控时机被贻误,依据法律规定,拒不配合流调会被给予治安处罚,同样的,出现发热等症状之后,若隐瞒病情前往非专门的发热门诊就医,也会面临一样的处罚,这些行为从本质上来说是把个人便利放置在公共安全的上面。
扰乱防控秩序与威胁工作人员
冲闯驾车封控区卡点,拒不接受检查,如此这般扰乱了交通秩序,还扰乱了防控秩序,由此情况可合并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来予以处罚。要是以暴力、威胁方法去阻碍防疫人员执行公务,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升级成为刑事犯罪,此行为涉嫌妨害公务罪,最高能够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传播虚假信息与处置涉疫垃圾
于网络之上编造、传播涉及疫情的谣言,哪怕是出于名为“提醒”的好心,要是扰乱了社会秩序,情节较轻的话会被拘留并罚款,情节严重的话还会涉及刑事犯罪。随意去丢弃使用过的口罩、防护服这类医疗废物,要是其中含有病原体进而造成了污染,就有可能触犯污染环境罪;要是故意丢弃这些医疗废物用以传播疾病,那就更有可能涉嫌触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了,导致的后果极其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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