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举报违章给予的奖励“减分券”,台州此次再度将老话题引发出来。一方面是交警期望发动群众去治理违章行为,另一方面是公众心存担忧,害怕“人人举报”会演变成“人人自危”的局面,那么这个办法究竟是在助力大家遵守规矩,还是在给法律进行“打折”处理?
奖励减分听着美 法律依据却站不住
行政奖励与行政处罚并非同一回事,如今非要强行将它们捆绑在一起,于法律层面是行不通的。我国行政处罚法清晰明确地规定,免除处罚必须要符合初次违法、认错态度良好、主动进行补救等条件,而举报他人的违法行为向来不在这些规定范围之内。台州交警发放“减分券”,等同于让举报人利用别人的违章行为来为自己“抵消债务”,这与现行的法律条文呈现出冲突的状况。
有法律方面的学者明确指出,这样的操作实际上是将举报奖励转变成为了一种变了形式的行政处罚豁免权,交警部门身为执法者,是不能够自行去创造出一个在法律当中并不存在的减免规则的,一旦这种呈现出“打折”状态的行为被予以默许,那么执法的严肃性就必然会受到影响而降低,其他好些城市都纷纷停止了这类做法,其主要原因便是法律依据不够充分。
名为全民监督 实则有违公平原则
手中持有驾照的人进行举报能够获取“减分券”,而没有驾照的人即便举报了也仅仅只能拿到微信红包,如此这般的区别对待本身就已然违背了公平原则。同样是针对交通违法展开举报,贡献情况大小不存在差异,究竟因为什么奖励方式会不一样呢?更为关键的是,举报人自身日后出现违章情况时是可以进行抵扣的,然而那些既没车又没驾照的人,就算举报再多,也根本享受不到这样的好处。
存在市民算过一笔账,若一个人名下不存在机动车,即便他每日举报一百起违章行为,积攒再多的“减分券”也用处不得。这般制度设计等同于变着法子鼓励持有驾照之人去进行举报,然而真正满怀热心的市民反倒被排斥在“红利”范围之外。执法部门开展创新可行,只不过不能制造出新的不公平。
职业举报人冒头 可能扰乱执法秩序
一旦“减分券”能够转变为切实的利益,那么必定会催生出职业举报群体,这些人会专门留意路上行驶的车辆并进行拍摄,甚至于有可能出现长时间守候、暗中跟随、反复针对同一辆车进行举报的状况,在有的城市试点期间就察觉到,有人一天之内举报数量多达上百起,显然是将此当作一种营生在运作。
职业举报人,为了去冲那业绩,极易踩过界。比如说,拍摄他人坐在车内的隐私画面 ,又比如,在明确禁止停车的路段,故意去诱导他人出现违停情况,而后再进行举报。一旦这些行为泛滥开来,那正常的交通执法秩序便会被搅乱。交警本来是执法主体,结果却变成被职业举报人牵着鼻子走 ,执法的主动权以及裁量权反而被削弱了。
人人自危的氛围 比违章本身更可怕
“随手拍”举报的本意是促使群众投身交通治理,然而要是每个人都忧心自己会被他人拍摄、被他人检举,那么社会信任便会遭到侵蚀。邻里相互间、车主彼此间原本正常的那种关系,或许会由于一张举报照片而变得紧张起来。有车主直言,如今开车出门不但得防备电子眼,还得提防旁边拿着手机的人。
更让人忧心的是,要是举报系统审核不严谨,极易为他人所滥用。有人会出于报复目的,刻意去伪造举报材料;有人会为了获取奖励,可能会拍摄并无违章问题的正常驾驶举动。一旦冤假错的举报数量增多,交警部门光是去核实,便要消耗大量人力,然而真正对交通安全造成影响的严重违章行为,反倒会被分散了关注力。
各地试过又放弃 说明这条路走不通
广州搞过类似的有奖举报,上海搞过类似的有奖举报,杭州等城市也搞过类似的有奖举报,后来绝大多数都悄悄取消了。这些城市给出的理由很一致,实际效果不理想,虽交通违章总量没有明显下降,却反而引发了不少纠纷和投诉。有的地方举报成功率不足两成,大量无效举报占用了警力资源。
台州并非首个吃螃蟹之人,亦非首个踩坑者。前车之鉴已然呈现眼前,设若依旧执意推行,那就并非创新之举,而是重复进行试错行为。交通治理需求耐心以及扎实的基础工作,寄望凭借“群众互相举报”这般短平快的手段去解决问题,最终常常会适得其反。
治理违章没捷径 还得靠法治和勤政
把交通违章率予以降低,最为根本的便是交警得走上道路,得展开执法行动,得让民众见到警察身影。当下诸多城市已然启用电子抓拍、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方面的措施,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能力得到极大提升。这些科技措施再加上路面警力展开巡查,覆盖范围已然很广,并不缺少群众举报的那几张照片。
跟把精力投放于搞那种存在争议的“减分券”措施相比较,倒不如去思索怎样提升执法效率以及公平性好些。河南曾经试着把交通违法和个人诚信联系起来,此方向相较于互相举报而言更具备探索价值。法治社会的关键在于依据法律去处理事情,执法部门自身首先要坚守住法律界限,这样才能够让老百姓从心底里信服。
难道你认为,将举报违章用以换取“减分券”这种行为,是在助力大家去遵守规矩,还是在为违法行径寻觅借口?欢迎于评论区去谈谈你所持有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