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开车最害怕的是什么?是乱停车之后被贴上罚单。然而最近在潍坊临朐、青州这些地方,进行贴罚单行为的可不单单只是交警了,城管也加入到了“贴条大军”当中。出租车司机抱怨城管“疯了”,车主吐槽其“猫着腰”开展执法,那么这究竟是属于正常履行职责呢还是超越权限进行执法?
城管贴条专挑车内无人时下手
在临朐以及青州这两个地方,好多车主都碰到过类似这般的状况,就是出去下车去买个东西,或者去取个钱,等回来的时候就发觉车窗上面多了由城管开具的一张罚单。私家车主王先生便是当中的一个。他跟记者讲,前几天他是在路边把车停下然后去买点吃的,从开始到回来前后仅仅不过才五分钟的样子,等回来就瞅见雨刮器下面压着一张呈现红色的城管违法停车处理通知书哪。
车主们更气愤的是城管贴条的“技巧” ,一位当地女出租车司机讲 ,城管贴条都是偷偷摸摸的 ,看到车违停且车内没人 ,就赶忙上去贴 ,但只要车内有人 ,就算你违章停车了 ,他们也不会管 ,记者在3月26日下午的实地跟随中也证实了这一点。
被贴条后不交钱就移交交警处理
该怎么办,是收到城管罚单之后的问题,临朐县城管执法局的工作人员给出了明确答复?五天之内来交钱,罚的金额是一百,同时不扣分。要是超过五天不来处理,城管会把违章停车照片交到交警部门,至于到时候交警罚多少就不一定了。这样的说法,让很多车主感到了压力。
一位青州的车主跟记者讲,城管存在一部分人整日开着车于整个城区贴罚单,,交纳罚单罚款时车主必得于三天这个时间段里把钱交至城管局,不然的话违章停车所拍摄的照片将会被递送至交警队,这样一种“不交钱便移交”的举措,致使不少车主即便满心不服气,可依旧乖巧地去缴纳了罚款。
城管自称从2008年开始联合执法
记者用违章车主的名义给临朐县城管执法局打电话时,有一名工作人员讲,自2008年起,城管部门跟交警部门开展了联动执法。城管承担处罚违章停车的工作,要是不来交钱,就把违章照片送往交警那边,由交警将违章记录录入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系统。
有一名工作人员,他还介绍了执法范围,如今临朐县城里头,有三十多条主要道路,都在执法范围之中,马路的路沿石上面,是能够停车的,道路两侧的停车位之内,同样是可以停车的,除此以外,在道路两侧停车,都会遭受处罚,当记者询问一天能够贴多少罚单的时候,对方面带笑容地说,“这个真不清楚”。
交警部门确认分工称城管处罚合法
随后,记者给潍坊市临朐县交警大队打了电话,值班民警证实了与城管部门存在分工这一说法,这位民警讲,交警只是查路面上正在行驶的车辆,城管对违章停车行为进行处罚是具备合法性理由的,他还进一步补充说明,诸如城市里乱搭乱建、违章停车这类行为,原本就是属于城市建设管理所涵盖的范畴之内的。
这位民警又进一步作出解释,违章停车是归城管部门来管理的。如果不前往城管部门去接受处罚,那么也能够来交警这边交纳罚款,处罚的结果都是相同的。不一样的地方在于,城管部门要到交警部门把违章行为录入到系统之中的。从交警给出的回应情况来看,他们觉得这样的分工是合理且合法的。
法学专家认为城管有处罚权但执法动机有问题
济南大学法学院院长,行政法专家杨士林教授分析指出,县级城管执法局针对违章停车而言,应当具备处罚的主体资格。他进行介绍表明,1996年之后,各地开启了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把原来归属多个部门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至城市管理执法局。从法律层面以及法理角度来看,城管对违章停车进行处罚不存在问题。
然而呢,杨士林也明确指出相关状况了,那就是城管执法方式存在着问题,其执法动机也是存在问题的。在进行处罚以前,并没有给予警示,也没有进行告知,更没有展开教育,当下所采取的做法并非是为了去减少违法行为,反而是为了能更多地发现违法停车的情况,进而更多地去收取罚款。像这种可谓是“猫着腰”的执法做法,着实使得车主们内心感到既可气又无奈呀。
律师持反对意见认为城管属于越权执法
和法学专家的看法不一样,济南市人大代表、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付强,对城管贴条行为感到吃惊。而且在他的观念里,城管执法人员的行为属于典型的那种“越俎代庖”。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处理道路交通方面的违法行为这件事,是公安交警部门的职权范围,其他任何单位都没有权力去行使。
付强做了进一步的分析,讲的是城管要求车主,要是车主不交钱,就要把照片送到交警那边去,而这恰好表明了城管部门并没有独立的处罚权。他又表明,城管实施开罚单来处罚违章车辆这般的行为,是严重违背国家有关行政管理规定的。那些被罚的车主是完全能够拿着罚单去起诉城管部门的,去控诉他们胡乱使用行政处罚权。
你是否遭遇过城管张贴罚单的情形呢?你认为城管具备处罚违章停车行为的权力吗?欢迎于评论区去分享你的经历以及看法,可别忘了点赞再转发以使更多车主能够看到这篇文章。

